鞍山 辽宁人体器官捐献鞍山成首批试点
昨日下午2时许,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召开。大会主办方之一——辽宁省卫生厅评价此次会议将成为器官移植事业的里程碑。
今年3月2日,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联合在天津召开了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正式发布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其中最权威的是,宣布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等10个省(市)首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和器官分配试点工作。辽宁省卫生厅和辽宁省红十字会决定:该项工作将首先在沈阳、大连、鞍山三座试点城市展开。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友谊医院等六家医院为DCD(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准入单位。
公民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者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捐献者,如果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经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后,捐献者资料将被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
而另一个一直被关注的这些器官如何分配的问题,辽宁省人体器官专家组将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对这些捐赠器官进行统一分配。
辽宁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琳娜透露:目前辽宁红十字会登记自愿捐献遗体的居民有4465人,实现意愿的240人;自愿捐赠角膜的1246人,实现意愿的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