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和单位庭院绿化的通知
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单位: 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步伐,全面完成两个城市建设所确立的任务和目标,按照市委姚书记的指示精神,在完成各自承担市政府下达绿化任务外,从现在起要全力做好住宅区、单位庭院的绿化建设,具体通知如下: 一、所有新建住宅区、单位庭院绿化面积必须达到40%以上,对已建成的住宅区和单位庭院绿化面积也必须达到40%,不足部分限期补齐,对低于标准部分按相应政策收取绿地换建费予以绿化补偿。 二、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庭院绿化基础较好的单位,要继续努力,锦上添花,通过调整绿化结构,适当增加种植高度适宜的乔木增加绿荫,继续提高绿化水平和档次。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庭院绿化基础一般(或较差)的单位,各区、各街道、各社区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自己动手下大力气,通过采取多元化投入,多品种栽植,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做到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旧住宅小区绿化面积要达到30%以上,庭院绿化面积达到40%。对单位庭院绿化面积达不到40%,且不能在院内补植树木的,必须摆放相应数量的盆树和盆花。 三、要求全市各区政府、各个系统、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从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总体部署出发,高度重视绿化工作,要从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做起,从现在开始,要集中时间搞好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要见缝插绿、拆板建绿,通过全民参与,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绿化战役,为完成今春城市绿化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市绿化办将随时抽查各区政府、各系统、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庭院绿化和住宅区绿化建设,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住宅区、庭院绿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未见起色的住宅区、庭院绿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要追究各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 五、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绿化战役情况的***报道,表扬鼓励先进单位,督促鞭策落后单位。 阜新市风景绿化管理办公室 200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