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健身器材每年更新10
每年市区维修1/3,农村维修1/5,总体更新10%。 我市将建立公共场所健身器材的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发挥服务功能。对于分布广泛、深受欢迎的这类器材来说,从此进入了维修、更新规范化的新阶段。 3月12日,本报刊发我市公共场所健身器材陷入维修、更新困局,进而出现严重破损、超期服役、威胁安全等多种问题的相关报道。“有关健身器材的后续管理办法,目前处在逐步摸索、完善当中。”3月20日,市体育局群体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共场所健身器材于2011年后在我市进入大规模安装阶段,现阶段已经实现全市社区、行政村全覆盖,多数集中在文体活动广场等处,为群众就近休闲、健身提供了极大便利。全市已累计安装量约1000套。 “虽然签订协议,明确捐赠后的健身器材归属于受赠单位,但是考虑到受赠集中的社区、村屯普遍缺乏维修资金、技术,还是决定义务承担维修及更新责任。”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计划,自今年起将由专业公司对我市公共场所健身器材予以维修,年内市区将维修70 套,农村维修100套,前者3年、后者5年可以全面完成维修。同时,市区将更新20套,农村更新62套,占总量的10%,此后逐年更新使用期限为8 年的健身器材。建立良性循环的维修、更新机制。 据了解,尽管体育部门将组织开展义务维修,作为社区居委会等受赠单位仍将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如遇螺丝松动一类轻微状况,也须自行完成维修。而如有部件缺损等,受赠单位则可每年定期申报,体育部门再行联系维修企业,对超过生产厂家规定的一年免费维修期限的健身器材予以集中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