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草)普查工作进程
按照县政府关于退耕还林(草)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6月初全面开展了退耕还林(草)工程普查工作。目前,普查已进入到内业整理收尾汇总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此项工作,按照2008年11月11日召开的全省退耕还林工程普查专题工作会议要求,我县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进程,并对各乡镇和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此次退耕还林(草)工程普查工作的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全面加强此项工作。要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2008年12月1日前完成普查工作,将所有工程普查的图、表、卡上报到县退耕还林办公室。逾期不报的乡镇,将暂停该乡镇2008年度退耕还林国家钱、粮政策补助资金。在加快普查工作进度的同时,要保证普查工作质量,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要与各乡镇做好协调,配合各乡镇完成退耕地还林地块的地类确认工作。 三、县林果局要积极完成各乡镇上报的退耕还林工程普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要与乡镇全面完成退耕还草工程的普查工作,并将普查结果汇总到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五、县财政局要按时完成退耕还林(草)工程生活补助费和粮食补助资金等政策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普查工作,并将普查结果汇总到县退耕还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