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首批七天无理由退货诚信单位签约仪式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营者诚信经商,构建消费者与经营者互信平台,提振消费者信心,辽阳市工商局、市消协在全省率先推进“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3月13日,辽阳市举办首批“七日无理由退货”诚信联盟单位签约仪式。
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勇,省工商局副局长李长春,省消协秘书长狄伟,市工商局局长王秉宏,市工商局副局长刘海滨,辽阳市首批“七日无理由退货”诚信联盟单位成员,其他商企代表,市消协部分理事的同志共8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市消协秘书长王恩江宣读了《诚信联盟公约》。辽阳市友谊商城的负责人代表诚信联盟单位,向广大消费者们郑重承诺:自2015年3月15日起,诚信联盟单位将切实履行联盟公约中所作承诺,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
市工商局局长王秉宏在签约仪式上强调:为了加强实体店的竞争力,市工商局、市消协认真调研、积极探索,提出在实体店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这既展现商企诚信经营、服务为民的风范,也提高了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信心,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市工商局、市消协、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对首批“无理由退货”诚信联盟单位进行监督,确保其切实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省工商局副局长李长春参加了签约仪式并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辽阳市局工作超前,责任意识强。辽阳市局在全省率先提出“七日无理由退货”诚信联盟,并付诸实施,体现出辽阳市局谋事干事成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企业积极参与,配合支持很给力。此项活动得到了辽阳市20多家企业的积极回应,有8家企业作为辽阳市的首批签约企业。为了企业自身地发展,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克服困难把“七天无理由退货”坚持做下去。三是各联盟单位要维护签约行为的严肃性,切记不能开“空头支票”。各级工商机关、消协组织要***指导,并以推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着力点,发挥各部门职能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勇在签约仪式上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抓规范落实。市工商局、市消协要切实做好监管指导工作,做好商企和消费者桥梁,实现二者共羸。诚信联盟商企也要带好头,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做到真真正正规范经营。二是抓扩面推广。辽阳实施“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一举措在全省尚属首例,要不断壮大诚信联盟队伍,不断完善机制,让老百姓在辽阳消费的更放心。三是抓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商企、工商系统和消协组织都要有规范宣传的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七日无理由退货”诚信联盟这个事做大做好。
签约仪式后,与会领导还到友谊商城等企业,参与了悬挂《“七日无理由退货”诚信联盟单位》匾额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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