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沂畅物流有限公司8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8月22日15时45分左右,在杨浦区许昌路1151号车道边,上海沂畅物流有限公司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以下简称专项作业车)驾驶员在操作曲臂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装车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由杨浦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区总工会和区公安分局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车辆单位:上海沂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畅公司),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新场镇笋南路187号231室,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友怀,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等。
升降机单位:禾口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口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825号(上海新河经济小区)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徐利娟,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等。
(二)合同签署等调查情况
1、2020年4月25日,沂畅公司与自然人祝建峰签订了《车辆挂靠协议书》,约定车牌号为沪EJ9256的专项作业车辆,挂靠在沂畅公司名下,约定期限自2020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牌号:沪EJ9256,车辆类型: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所有人:上海沂畅物流有限公司(其他专用),使用性质:非营运,该车辆驾驶员为祝建峰,祝建峰持有B2机动车驾驶证。
3、2021年8月22日,禾口公司业务经理盛中杰电话通知自然人祝福贵,让其安排车辆到许昌路1151号(齐齐哈尔路第一小学分校),将公司的升降机运回公司场地。
4、2021年8月22日,祝福贵安排堂哥祝建峰到许昌路1151号装运升降机。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8月22日15时35分左右,祝建峰独自驾驶专项作业车到达许昌路1151号附近,将车辆停靠在车道边,准备运输升降机。祝建峰下车先将车辆托盘斜角打开完毕后,进入学校。15时40分左右,祝建峰在上控工作平台操作升降机,将升降机从学校内驶出,行驶到许昌路车道边进行装载,祝建峰将升降机停至专项作业车托盘顶端。15时45分左右,在未对升降机进行固定的情况下,祝建峰操作升降机将工作平台向后下方收缩,升降机突然从专项作业车托盘顶端溜坡滑下,将正在工作平台内的祝建峰挤压在工作平台与车道之间。
事故发生后,途经现场的路人立即拨打了“110”、“120”电话。祝建峰被送至新华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抢救无效,祝建峰于当日宣告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造成祝建峰(男,34岁,安徽人)一人死亡。
(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
四、现场勘查情况和技术鉴定分析
(一)现场勘查情况
1、事故发生在许昌路道路西侧近许昌路1151号车道边。现场停有一辆专项作业车,车牌号为:沪EJ9256,车辆类型: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所有人:上海沂畅物流有限公司,品牌型号:锡宇牌WXQ5180TQZDP5,发动机号码:82302845,注册日期:2020年4月25日。
2、专项作业车车头朝南,沿道路停靠,托盘呈展开作业状态,倾角约20°,托盘上停放着一台升降机,型号:E600JP,序列号:0300139442,托盘上有绞盘钢丝绳,钢丝绳绳钩未挂在升降机上。
3、升降机上控工作平台呈倒扣状,护栏有被锯开的缺口,旁边散落着一双黑色皮鞋和一段护栏杆,西侧后轮胎下垫有一废旧轮胎。
(二)技术鉴定分析
2021年8月22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直接死亡原因为:创伤性窒息。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专项作业车驾驶员无证操作升降机,装卸过程中违规操作。
2、间接原因
(1)沂畅公司对企业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缺失,未依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沂畅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规范,未依法如实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3)禾口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明确告知升降机的操作要求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祝建峰,沂畅公司专项作业车驾驶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
2、张友怀,沂畅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3、盛中杰,禾口公司业务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责成禾口公司依据公司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沂畅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沂畅公司应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
(二)沂畅公司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对企业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依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禾口公司要强化公司设备安全管理,认真梳理各类设备的操作要求,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无证或未经培训操作相关设备。
上海沂畅物流有限公司
“8.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