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制清单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纪律处罚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廉洁自律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综合规划科)
3.***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稽查科(法制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大气及水生态环境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土壤生态环境科)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环评许可科)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大队)
二、重点普法对象
1.区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人员
2.街镇及经开区、园区环保部门负责人
3.企业主要负责人、环保专职工作人员
4.社会公众
三、普法工作要求
1.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局重点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使普法工作常态化。
2.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组织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定期组织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健全“以案释法”普法机制
由局系统骨干成员组成“企业培训法治宣讲团”,对街镇及园区开展巡回讲座,以案释法,为企业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委托环科协为企业开展专题讲座,发挥环科协的专业性。
4.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
5.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通过“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微视频等渠道,拓展普法途径,发布新法律法规的解读、典型案例和专题视频,开展有效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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