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岛域实际转作风为民生
“如何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谁有权使用农户宅前屋后的自留地?”……在农村,这些与村民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情时常引来各种纠纷,甚至闹上法庭。日前,崇明县人民法院出版发行《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审理指引》一书,该书以通俗的语言,让广大百姓明白法院如何在农村房屋土地纠纷中认定事实,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也为农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相关纠纷提供了参考。
近年来,崇明县人民法院立足崇明县情实际和岛屿特点,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办案原则,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将“服务三农”作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入点,推出了以“集约审判、送法下乡、诉讼指引、民意沟通”为特色的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田间村头来了巡回法官
几年前,有这样一个案子,一位双鬓斑白的农村妇女来到崇明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本想多了解一些案件事由,但她无奈地说:“我还要赶渡船呢,晚了,我就没船回家了”。事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位当事人家住横沙乡,来回一趟需五个多小时,家境困难,每个月只有几百元收入,他的丈夫因病瘫痪,生活无法自理。望着她离去时苍老而疲惫的身影,承办法官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原告来法院交通十分不便,经济困难缴不起诉讼费,被告更是因身体原因无法下床,无法独立参加庭审,这个案子怎么审?
在崇明,有不少当事人存在类似的情况,他们法律知识缺乏,经济能力有限,交通往来不便,维权能力较弱。如何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了官司,如何让司法更接地气,法官在深思,法院领导在谋划。
2007年6月起,崇明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司法便民联系点,配备乡镇巡回法官,坚持“定期巡回,风雨无阻,有案办案,无案说法,当场立案,当场处理”,实现了巡回审判制度化,形成“一乡一镇一法官,一箱一点一张网”的便民诉讼格局,使司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村的每个角落:派出法庭的助审员冒着瓢泼的大雨赶到村委会,帮高位截瘫的当事人主持调解;“民一庭”的女法官在重阳节前将赡养纠纷的判决书送到久病卧床的耄耋老人床前;“民二庭”的副庭长为照顾船只晚点的当事人,把调解办案的地点搬到了南门码头……群众的一句句赞誉、一封封感谢信、一面面锦旗,是崇明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争创新风”的最好写照。
增设“民三庭”专断土地纠纷
由于历史原因,崇明部分承包土地权属不明、约定不明、界限不明,时常引发矛盾纠纷。近年来,崇明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农”土地纠纷数量不断增长,纠纷类型趋向多样化。改革“涉农”审判工作机制势在必行。
2009年9月,崇明县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审判第三庭,集中管辖全院农村土地纠纷,专门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流转、征收、宅基地及房屋买卖等民事纠纷,建立了以合议庭为核心、专业化案件集中审理的审判体系,使农村土地案件的审理步入规范化、专业化轨道。
“打官司攻略”为百姓分忧解愁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许多法院开始将三大诉讼法中的一些条文汇编在一起,以“诉讼须知”或“诉讼指南”的形式发放给当事人。这些“诉讼须知”虽在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减少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却都有一个重大缺陷,就是其内容几乎都是相关法条的罗列或堆积,繁琐而生硬,“内行”不需要,“外行”看不懂。
近几年,农民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与维权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编辑一套通俗易懂的打官司攻略在崇明县人民法院看来十分迫切。
2011年,崇明县人民法院专门成立课题组,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对传统“诉讼指南”进行改版,陆续推出了《我该怎么打官司》系列诉讼指南(共12册),用群众看得懂的文字,回答群众想知道的问题,真正发挥诉讼指南宣传法制、释疑解惑的作用,切实解决基层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
如今,“要打官司诉状纸怎么写?”“如提起刑事自诉,证据怎么搜集?”这些曾经难倒众多百姓的基本诉讼常识,都可以在《我该怎么打官司》系列诉讼指南中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