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局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经开区城管扎实开展百日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
自市局制定颁布城管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以来,经开区中队严格按照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但在实践中,中队也发现除了自由裁量基准自身有一定的浮动空间外,法与法之间的裁量基准存在不合理、不平衡的现象,客观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对此,中队一直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希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近期,正值中队开展百日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根据活动要求,中队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就上述问题参照上级关于案件重大法核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中队案件集体讨论办法,对集体讨论的案件范围、成员构成、讨论程序、意见汇总等方面做出了统一规定,主要内容有:
1.成立中队案件集体讨论小组。由中队长任组长,副中队长和法制员担任组员。每次会议召开应当由不少于3名成员参加。
2.对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对个人处一千元或对企业处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由中队集体讨论,研究讨论处理意见。
3.集体讨论会议须形成中队案件集体讨论意见。讨论过程中存在分歧的案件,集体讨论意见要经多数与会正式组成人员表决同意。
中队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的出台,一是对我局案件重大法核制度的有益补充,从制度上形成区局、中队、承办人员这一由上至下的三级审查体系,避免出现错案、冤案;二是从廉政风险防范角度出发,杜绝人情关系,排除一切干扰,卸下执法人员的思想包袱专心办案;三是通过中队集体讨论的形式,对案件证据严审查,对法条适用严选择,对处罚意见严把关,拓宽队员办案思路,提升队员执法水平,将每一个案件都要做成铁案的精神潜移默化地根植到队员心中。
此次办法的制定体现了中队坚决贯彻百日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精神的决心,而通过前期三个案件试运用取得的良好效果,也给中队增添了信心,中队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将执法队伍能力和素质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队员作风纪律意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城管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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