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我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
“青蛙属于野生动物,未经许可不能买卖。”近日,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环侦支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中心等,对全区的农贸市场、酒店、林地等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城区部分农贸市场内的水产品销售摊位发现有经营户在贩卖青蛙。执法人员介绍,青蛙是消灭农田害虫的能手,也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不得在市场上进行售卖。“大部分经营户其实都知道青蛙是不能卖的,只是他们都存有侥幸心理。”
在城区内的一家酒店后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少量野生动物冻体,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野生动物冻体当场进行扣押。
执法过程中记者发现,绝大部分餐馆能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没有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我们会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区绿化市容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制作宣传标牌90块,检查农贸市场21个,餐厅23间,养殖单位3家,林地41块,基本覆盖了全区,共收缴青蛙86斤、蟾蜍114斤、蛇3条、捕鸟工具3个。
区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通过这次行动希望能够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近些年,我区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不仅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工作,也加快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建设,从源头上保护好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平衡。目前全区已有“泖港鸟类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新浜林地獐重要栖息地”等多个野生动物栖息地,主要保护鸟类为主的野生动物和獐及其赖以栖息生存的自然环境。
“今年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力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区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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