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网点办国有资产清查结果的函
杨浦区财政局:
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杨浦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杨浦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杨浦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所属的杨浦区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已按要求及时完成资产清查的工作,并经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杨浦区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资产清查结果函告如下:
经单位自查后的资产清查数为4,017,433.81元,其中固定资产清查数为0.00元,负债清查数为39,225.51元。
区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清查数为100,446,398.50元, 其中:85,298,887.44 元,系2012年1月根据区委第160次常委会和区政府第176次常务会议及区府办[2011]A-144号文的精神,区网点办资产所有权划转至区国资委;15147511.06元,系2012年前划转至区投控公司的办公设备和网点房屋等固定资产。
特此函告
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