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关于姜堰区2022年第一期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的
为规范我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根据《姜堰区区本级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办法》(泰姜财〔2019〕28号),决定对区本级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姜堰区2022年财政资金银行定期存款(2022年第1期,总第4期)
2. 项目金额及要求:
(1)项目总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其中:财政资金19亿元(5亿元存放期限一年,14亿元存放期限两年);代管资金6亿元(存放期限叁年);
(2)本项目通过公开评审最终确定中标银行及其中标金额和中标利率,中标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百万元整数;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金融机构(投标银行)必须是在姜堰区辖区内设立支行级别及以上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信誉良好,财务稳健,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 严格遵守与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签订的财政账户管理协议;
4. 投标金额(即投标存款额度)不得超过当期资金招标总额的25%(代管资金除外);
5. 投标人必须以在姜最高级别机构的名义参加,下设分支及以下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三、招标信息发布
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中发布(http://www. jiangyan. gov. cn/col/col58428/index.html)。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6日-7日(工作时间),到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61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14:30—15: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2. 投标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
3. 投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北二楼会议室。
五、开标及评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 开标及评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15:00;
2. 开标及评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北二楼会议室;
3. 投标单位参加人员:各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2人;
4. 开标及评标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相关部门对本次评标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六、中标信息发布
对中标结果,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中发布(http://www. jiangyan. gov. cn/col/col58428/index.html)。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告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长江西路10号618室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523-88248197
八、其他事项
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28天内有过(境)外旅行史和居住史,21天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的,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各投标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好有关核查工作。在办理招投标有关事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主动佩戴好口罩。
招标公告2022(Word版).docx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