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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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杨教〔2014〕28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中小幼(含杨浦职校、托儿所及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4】4号)精神,提高我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的应急水平,现将市教委有关要求转发给学校。请各学校认真落实,加强领导,制定完善学校的应对方案,切实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学校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 2014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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