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民政局2022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民政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樊城区民政局福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本年收入情况
2022年度樊城区民政局福彩公益金收入562.74万元。
二、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
根据《民政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省级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具体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1、根据襄财社〔2022〕13号文件,中央福彩公益金10万元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
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主要内容:“助学工程”受助对象及资助范围
受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
(2)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3)2019年下半年新入学和已经在校就读的孤儿。
资助标准:
“助学工程”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项目联系人:于敏 0710—3225396)
2、根据襄财社发〔2022〕44号文件规定,省级福彩公益金118.04万元用于社会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樊城区民办养老机构纾困补贴
主要内容: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对全省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纾困政策的通知》(鄂民政发〔2022〕131号)的文件要求,对全省民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疫情期间实际入住的老年人数,每名老年人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2个月纾困补贴,用于封闭期间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临时工作补助、购买生活及防疫物资等运营支出。我区17家民办养老机构2022年4月、5月分别入住931、930名老人,已发放纾困补贴93.05万元。
(项目联系人:于敏 0710—3225396)
3、根据襄财社发〔2022〕44号文件规定,省级福彩公益金69.25万元用于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项目。
项目名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
主要内容:根据《关于印发〈襄阳市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襄阳民办〔2018〕8号)文件要求,对我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生活、护理补贴。
(项目联系人:于敏 0710—3225396)
4、根据襄财社发〔2022〕38号文件规定,省级福彩公益金300万元用于社会事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①项目名称:郭岗社区村级骨灰堂、卓营村村级骨灰堂
主要内容:将郭岗社区原骨灰堂和卓营村公墓办公用房改建为村级骨灰堂,建设内容室内外装修、骨灰架、格位箱等。
②项目名称:肖庄村村级公益性公墓
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办公用房、道路、墓位等。
③项目名称:樊城区公益性公墓规划编制
主要内容:委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已经完成编制项目选址咨询报告和村庄规划调整樊城区公益性公墓规划编制。
(项目联系人:王黎 0710—3220339)
5、根据襄财社发〔2022〕38号文件规定,省级福彩公益金4.5万元用于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引导项目支出。
项目名称: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
主要内容:拟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民政办、福利机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现有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五有”的标准,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搭建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动“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建设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发挥协调推动、信息收集、人才培育、项目实施、资源链接等作用。
(项目联系人:申保南 0710—3223556)
6、根据襄财综发〔2022〕3号文件规定,省级福彩公益金60.95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和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支出。
项目名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
主要内容: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对市区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管理规范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给予每年2万元、1万元的运营补贴。
(项目联系人:于敏 0710—322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