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翠住建消审〔2023〕17号)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翠住建消审〔2023〕17号
四川翠盛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3年6月6日申请了四川长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凭证为翠住消审凭〔2023〕17号。该项目位于四川长江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宜宾三江新区SJC-07-02地块,共有13个建筑单体,最高建筑高度为59.9米。总建筑面积为85089.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1706.43平方米(1#厂房9628.80平方米,2#厂房7871.27平方米,3#厂房7871.27平方米,4#厂房15807.92平方米,5#厂房18602.15平方米,6#综合楼21270.24平方米,7栋附属设施共计654.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382.81平方米(为设备用房和车库)。经审查,该项目消防设计合格。
你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并经审图机构签章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确需修改设计的,你单位应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特殊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