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2年2月24日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2年2月24日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2022-02-28 14:57:00 来源: 灵川县融媒体中心
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学龙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视察广西“4·27”***精神和对桂林的***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弘扬法治精神,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审判监督,持续做好公益诉讼,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为推进平安灵川、法治灵川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周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为加快打造宜居宜业桂林北新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