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的通告
根据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4号公告),锈色棕榈象被列为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锈色棕榈象[Rhynchophorusferrugineus(Olivier)]又名红棕象甲,属鞘翅目棕榈象属,是一种外来检疫性害虫,属二级危害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性极强,主要危害油棕、椰子等棕榈科植物及甘蔗、香蕉等。锈色棕榈象以幼虫蛀食茎干内部及生长点,取食柔软组织,形成隧道,导致受害组织坏死腐烂、产生特殊气味,严重时造成茎干中空,遇风易折断而枯死,严重影响农林业生产,破坏生态建设。
检疫人员调查发现,我区辖区内有部分农户养殖“竹虫”的幼虫、出售成虫,经鉴定上述“竹虫”为锈色棕榈象。
为切实做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保护农林业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区辖区范围内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从源头上切断锈色棕榈象人为传播途径。对不听劝告,仍擅自养殖锈色棕榈象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擅自养殖者承担。现予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锈色棕榈象成虫 锈色棕榈象幼虫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