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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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0日发表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450****13686 | 桂平繁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黄光云 | 广西桂平市城区浔州路三千城E1区黄光云店内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烟草专卖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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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7:24: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