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三届黔南州委员会召开第31次主席会议
3月23日,政协第十三届黔南州委员会召开第31次主席会议。州政协主席瓦标龙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席王文旭、邹涵、吴应忠、邵其岷,秘书长蔡秀娟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省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听取了州检察院通报黔南州公益诉讼实施情况,州政协社法委汇报调研相关情况。会议对《关于全州检察公益诉讼实施情况调研报告》开展协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州政协主席瓦标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政协章程从1982年以来经历了五次修订,此次修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体现了***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要论述、重要思想、重要理念,章程修正案与时俱进、内容丰富。州政协机关干部要加强思想认识,逐章、逐条、逐句学习领会,进一步掌握政协章程修订的意义和内容,将政协章程的学习与中共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纳入州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深化学习、深入领会,做到学深悟透,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践行好。
会议要求,州政协机关干部要深入学习好省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好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政协性质定位这一重要基点、凝聚共识这一中心环节、服务发展大局这一工作主线、专门协商机构这一主责主业、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这一着力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全力推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精神在全州政协系统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要高度关注全州公益诉讼实施,充分发挥好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在全州公益诉讼中的监督、参与等作用,助推全州公益诉讼工作质效提升,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有关事项。
州政协机关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