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中博华顺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博华顺置业有限公司中博谦崇云境建设
关于山东中博华顺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博华顺置业有限公司中博谦崇云境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山东中博华顺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山东中博华顺置业有限公司中博谦崇云境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已收悉,根据济南市工程咨询院《关于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代码:2112-370103-04-01-813377。该项目总投资271000万元。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846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4374.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7509.2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0828.6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65.63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4813.31平方米,地库出地面楼梯间面积201.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865.38平方米,主要包括储藏室、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车库等。项目预计2024年8月工程竣工。
三、项目建成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标准煤2419.80吨(当量值)和3786.34吨(等价值)。年耗电力760.8825万千瓦时、热力36192.63兆焦、天然气20.57万标准立方米。
四、建设单位应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后续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将能效标准作为设备招标的硬性要求,确保项目选用设备能效符合现行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标准中节能评价值或2级能效的要求。
(二)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验收申请。
五、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确定能源消耗总量15%以上,建设单位应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六、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