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教字〔2018〕119号关于同意颜素文同志辞去教师公职的决定
颜素文,女,壮族,1986年4月出生,靖西市渠洋镇人,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9月参加工作,现在靖西民族高中任教,中学二级教师。
颜素文同志于2018年9月16日向组织递交辞职申请书,要求辞去教师公职,并离开学校教学岗位。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0〕19号)第五条、第七条之规定,经研究,同意颜素文同志辞去教师公职,从2018年9月16日起生效。
靖西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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