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深圳市坪山新区阳光花金地朗悦幼儿园的批复
王英女士:
你送交的关于申办“深圳市坪山新区阳光花金地朗悦幼儿园”的报告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学前教育有关法规文件审批要求,我局对你在我区举办“深圳市坪山新区阳光花金地朗悦幼儿园”的设置申请和设园的筹备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和审核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正式设立“深圳市坪山新区金域缇香幼儿园”,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新合与体育一路交汇处环兴一路2号。办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办园类型为全日制,办学规模9个班,招生人数270人。
二、你们要认真按照民办幼儿园的申办程序,履行法人登记注册、收费备案程序,务必办理所有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办学。
三、幼儿园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学前教育有关要求,办好幼儿园。
特此批复。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坪山新区)
2016年9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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