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审计局四举措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垦利区审计局采取四项举措,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修订完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组织修订《垦利区审计局审计整改督导检查制度》,明确了整改督导检查的范围、方式方法等要求,明晰了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及各业务股室的整改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是持续推进整改***督导。落实整改***督导逐级负责制,要求审计人员对照审计报告梳理审计查出问题,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由被审计单位填报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由相关股室持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对账销号”工作。
三是建立审计提醒机制。创新建立审计提示提醒机制,以审计提醒单形式向被审计单位推送了《“八项规定”出台十周年审计案例提醒》等,促进被审计单位及时堵塞漏洞,防范有关问题的产生;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报了《2022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等多篇审计要情,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常态化利剑震慑作用。
四是加强贯通协作力度。与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巡察机构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在人员共享、信息互通、问题共商等方面形成常态化机制,3年以来,审计局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输送专业人才10人次,提供审计资料30余份。区委巡察机构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范围,有效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