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需预防各类诈骗安祥快乐的过好晚年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诈骗犯罪也呈现出新特点。老年人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但是,养老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有的还打着高科技的幌子,骗取老年人钱财。比如利用“高息”诱骗老年人投资并从中牟利,有的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诱骗老年人投资,有的冒充企业老板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社会经验不足、心理不平衡等特点,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所谓保健品或高价出售商品。此类案件具有作案手法隐蔽、作案目标不明确、涉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因此,应充分发挥各类宣传教育作用、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开展风险提示和防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养老诈骗犯罪特点
1.侵害对象较为广泛,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犯罪分子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经常以推销所谓的“养生产品或者投资养老项目”为幌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分子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诱骗老年人投资,或通过保健品销售商,以高价出售或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犯罪手段多样化,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不法分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老年人钱财并隐匿财产,如犯罪分子以销售保健品或非法集资等名义骗取老年人钱财。
3.参与人数较多,导致诈骗数额巨大或多次诈骗。
二、此类案件作案手法
一是以“高息”为诱饵。不法分子假借“金融创新”“高科技”等名义,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设置销售网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高额利息,诱骗老年群众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
二是以售后返款为诱饵。不法分子以销售保健品或服务为幌子,以“赠送小礼品”或收取费用等形式诱惑老年人投资购买所谓“产品”,再以“返本不返息”等名义诱导老年人继续购买。
三是以“公司”为单位实施诈骗。不法分子通过虚构“养老院”运营模式、设立销售网点等方式为老年群众集资,以所谓的养老服务项目和高收益为诱饵,骗取钱财,造成老年人财产损失或财物流失。
三、主要诈骗手段
【手段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办理该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声称在某公司投资养老项目,并许诺高额利息收益。而该公司由于经营资金不足,往往不能按期支付投资者本息。犯罪嫌疑人往往虚构公司“资金链”紧张的事实,谎称该公司可以提供免费旅游、免费体检等福利。以此骗取大量老年人钱款,获取大量老年人信任的同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手段二】夸大宣传,忽悠受骗。此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虚构公司实力较强、拥有雄厚资本、发展养老产业前景广阔、经营前景光明等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老年群众投资,骗取大量老年群众钱财,造成老年群众财产损失。
涉嫌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
(一)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二)兴宾区自然资源局防养老诈骗举报电话:0772-4227635
举报邮箱:gtfj517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