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稳定生猪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稳定生猪生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由金城江区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自愿申报,经过我局初审推荐项目实施企业提交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复审上报,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企业名单和资金补助额度后,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稳定生猪生产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金城江区稳定生猪生产项目实施企业为金城江区三境养殖场和金城江区侧岭乡陆氏种养专业合作社两家生猪养殖企业,每个企业分别获得自治区级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现将我区项目实施主体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2283235。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