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辽宁省2020年第三季度贯彻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依据《辽宁省2020年第三季度贯彻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报告》(审沈特财报〔2020〕5号),我市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做到立行立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葫芦岛市绥中县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活动进展缓慢问题
绥中县预算单位应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总额为750232.8元,截至12月20日已完成750318.8元。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绥中县逾期3年未完成新增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任务问题
2015年绥中港疏港铁路新建工程项目报批,占用11等耕地206.0187公顷,其中旱地143.3227公顷、水田62.696公顷。按照“占补平衡”要求,需在“耕地占补平衡库”中补充同等质量、同等数量的占补平衡指标。当时绥中县在辽宁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水田储备不够用于抵顶该项目所占同等水田,经原省国土资源厅同意,采用12等同数量耕地指标进行的抵顶,同时向原省国土资源厅做出承诺完成审查报批。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后备资源水田改造,按照“占优补优”与“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目前该事项已整改完毕。绥中县用2019年自行投资建设的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中5个涉及水田项目的新增水田指标进行归还。该批项目2020年10月23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11月4日已全部完成省级复核入库,入库新增耕地206.0946公顷,水田面积120.9265公顷,新增粮食产能18***240.11公斤,占补平衡任务已超额完成。
此函。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