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来宾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各有关科室,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我局制定了《加快推进来宾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来宾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运管函〔2021〕548号)有关要求,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来宾市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司乘人员合法权益,推动来宾市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我市网约车监管机制,充分利用自治区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询、统计网约车合规化情况和网约车订单情况,全市网约车车辆合规化率达30%以上, 2022年底达到50%以上,力争2023年底达到99%以上;全市网约车驾驶员合规化率2021年底达到90%以上,2022年底达到95%以上,力争2023年底达到99%以上。全市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发展环境,审批流程更加畅通,服务进一步提升,网约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组织领导
建立加快推进来宾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覃玲梅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赵千里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负责人
金文捷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负责人
罗宏滔 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王振锋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成员由局综合运输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派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开展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快清退不合规车辆及人员,提高合规化率
要依托自治区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的线上监控手段,对在辖区内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动态营运数据实时掌握了解分析,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要求,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起,不得新接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和驾驶员,对于无法提供许可证件的不予注册。平台公司要加快清退已接入平台的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严把平台接入关,确保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对仍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以及向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作为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充分利用好监管平台,将监管平台作为开展网约车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渠道。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结合监管平台反馈的订单数据、车辆和驾驶员信息等,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持续保持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高压态势,深入重点场所和重要路段,严格查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以及网约车线下招揽乘客等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压实平台公司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公司严格按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投诉处理和应急处置等服务能力要求,设立线下管理机构,配齐配足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处理好安全以及服务投诉等问题。三是积极引导网约车平台公司良性竞争。平台公司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或采取不正常竞争方式促销,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引导平台公司正确处理司企关系,统筹驾驶员和企业的利益,合理确定抽成比例和信息服务费,依法公开定价机制、动态加价机制、派单机制和服务协议,及时回应驾驶员诉求,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行业安全稳定。五是及时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投诉。充分利用监管平台乘客评价及投诉查询功能,并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作用,及时处理驾驶员和乘客对平台经营行为的投诉。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网约车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积极谋划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对合规的网约车加装具有卫星定位、录音、视频采集、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设备,并将车辆、驾驶员信息和运营数据实时、全量、真实地传输至自治区和我市网约车监管平台。充分运用网约车监管平台和各类监管数据,全面掌握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和车辆的静态、动态信息,实现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和对重点区域的运力监控,为运营安全、司乘纠纷、投诉处理等提供证据。
(四)持续优化审批程序,畅通理顺办证渠道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畅通咨询渠道,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二是加速行政审批效率。针对网约车驾驶员证等高频办理事项,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通过大数据共享,优化办理环节等措施,进一步缩短审批周期,让群众少跑弯路、提高效率。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网约车相关证件办理事项涉及的申报材料、办证流程、审批时限等标准和规定,及时进行梳理、修订,建立交通、公安等部门信息联动交换机制,实现行政许可信息互联互通。
五、推进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1月底)
制定本市网约车合规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推进步骤等内容和要求。督促我市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制定企业网约车合规化方案,按我局制定的目标任务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具体措施、推进步骤和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负责人等,并于11月30日前书面(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
全面组织开展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工作,通过优化完善网约车审批流程和服务,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全面开展突出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确保按年度完成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工作目标。并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手段加强工作宣传。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1月至长期)
梳理总结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推动建立网约车合规化发展长效监管机制和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联合执法机制,巩固网约车合规化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和维护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压紧压实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
(二)推进工作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措施,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和完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抓紧合规化进程,并于2022年1月3日、2023年1月3日、2024年1月3日前将上一年度注册车辆、驾驶员人数和合规化车辆、驾驶员人数及合规化工作推进情况书面(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局。
(三)规范执法行为。将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与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以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为原则,坚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为推进合规化工作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针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严格惩处等日常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行业治理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