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第八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第八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系列活动将于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在我市举行,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南宁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11年10月22日00:00起至10月30日24:00止,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江南大道(白沙大桥至荣和新城小区门前小路路口段主干道,约1400米)通行和停泊。需途经上述路段的机动车请绕行白沙大道、亭江路等道路。
二、2011年10月20日至23日每天10:00至19:00,禁止一切车辆(除持有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外)通行中越路(桂雅路至铜鼓岭路路段);对朱槿路实行单向交通措施,只允许车辆由南往北方向行驶。
三、2011年10月22日07:00起至10月26日16:00止,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华南大道(新村大道至仁和路)通行和停泊。
四、10月17日08:00至10月26日24:00,禁止运送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的车辆在南宁市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桥、清川大道、秀厢大道和厢竹大道构成的快速环路以内的所有城市道路通行。
五、会展路(民族大道至越秀路)、越秀路(会展路至竹溪大道)和越秀立交桥实施单向交通措施,只允许车辆在会展路(民族大道至越秀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在越秀路(会展路至竹溪大道)、越秀立交桥由东往西方向行驶;(二)禁止各种车辆在会展路(民族大道至越秀路)、越秀路(会展路至竹溪大道)和越秀立交桥上停泊,持有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必须到指定停车场点停泊。
六、10月21日08:00至12:00,除持有警卫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各种车辆在会展路(民族大道至越秀路)、越秀路(会展路至竹溪大道)和越秀立交桥通行,其他参加活动的车辆,必须在08:00以前或12:00以后进场。
七、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短时间内对壮锦大道、白沙大道、星光大道、邕江大桥、民权路、民族大道(朝阳路至凤岭立交桥)、新民路(东葛路至七星路)、新民立交桥、东葛路(新民路至古城路)、民主路(新民路至园湖路)、竹溪立交桥、云景路、凤翔路、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青竹立交桥、青山路(青竹立交桥至荔滨大道)、青环路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届时请途经上述路段和桥梁的车辆按执勤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八、涉及公共汽车改道行驶的线路和站点,由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另行通告。
九、涉及2011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式实施临时限制交通的措施的另行通告。
在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各路段交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限制时段,尽量缩短限制交通的时间和减少限制路段,以方便群众交通出行,具体以设置交通标志明示或者现场执勤交通警察指挥为准。在交通限制时段内,请市区各单位和市民的车辆尽量减少出行,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因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给交通出行带来不便,敬请社会各界谅解。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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