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制联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巩固和扩大全市上下大抓项目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拓展项目建设协同推进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支撑引领和导向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更多项目加快实施,切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按照《四川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联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实施的通知》(川重办发〔2018〕1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重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安府发〔2017〕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制联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18年9月,市发展改革委启动《通知》起草工作,并向各区市县、园区、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市发展改革委根据6个区市县、4个园区、38个市级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审定。2018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三部分,主要从总体要求、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等对完善机制联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基本原则。三是基本目标。
第二部分为工作机制。明确了要健全完善重点项目领导包联、责任落实、协调调度、督查通报、现场观摩、谋划储备、要素保障、审批服务、激励考核九大机制。明确了市发展改革委(市项目办)每年年初牵头提出列省市重点项目建议并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逐一明确联系重点项目的市级领导、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也相应建立领导联系督导重点项目机制,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强力组织保障。同时,要求各区市县、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隶属关系管理原则,切实负责所属重点项目推进相关工作。着力问题导向,健全完善长效的协调调度机制,对重点项目存在问题采取召开项目调度会、督查督办等形式,逐一协调解决。着力从考核激励、现场观摩、要素保障、审批服务等方面入手,切实形成联动协同推进项目建设合力。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明确了加强组织保障、紧密对接共享、加强培训交流、严肃工作纪律、营造良好氛围五方面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