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宁明县人员出行报备制度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员流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2〕11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落细人员流动健康管理,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确保第十九届中国—东盟“两会”顺利举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关于实行宁明县人员出行报备制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备主体
拟返宁来宁、离宁、区内往返人员。
二、报备事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单位、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二)拟前往的目的地、中转地及出行时间。
(三)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车次、航班号等信息,拟自驾的车辆车牌号。
(四)核酸检测时间及检测结果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三、报备方式
所有离宁外出人员均需提前48小时通过微信小程序“智桂通”进行报备。
报备流程:打开微信小程序“智桂通”—“亮码”—“一键直报”—“填写报备”。
四、报备责任
(一)需报备人员必须确保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二)对于应报未报、瞒报、谎报的有关信息,并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2022年9月9日24时起实行。
***:智桂通“一键直报”流程图
宁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