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从即日起至10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物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期间,我市有关部门将开展集中摸排,加大对货物企业、物流服务企业、货运站(场)的摸底排查力度,对从事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物配载、仓储理货和信息服务等物流服务业务的企业进行清查,确保全部备案登记。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货运物流企业、货运站(场)、仓储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开业要求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对所有合法的货运站(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物流服务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一律建立管理档案,并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措施和责任细化到每个部门、单位、岗位,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零担货物运输企业、货运站(场)和物流服务经营者要落实受理环节物品安全检查、客户身份查验“两项制度”,如实登记托运人身份及托运物品品名、数量等信息,确保托运货物品名、数量等信息与运单填写信息一致,防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防止托运人瞒报危险物品。各危货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超出许可范围的不承运、与合同不相符的不承运、介质和罐体不匹配的不承运、化学特性不明确的不承运、应急处置不熟悉的不承运;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不出车、随车装备不完备不出车、卫星定位终端不在线不出车、随车证件不齐全不出车、货物装载不合规不出车的“五不承运、五不出车”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寄递物流经营者不执行安全查验或者开封验视制度、不查验客户身份、不登记客户身份和物品信息的,我市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备案。(冯梦琪 刘龙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