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卫东在我市就推进县乡人大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记者罗丽)8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带领调研组,就贯彻中发〔2015〕18号文件和晋发〔2015〕24号文件精神,深入我市就推进县乡人大自身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月生,副主任孙晋军、卫成印、郭卫民、刘凯,秘书长王峰先后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柳林县柳林镇、穆村镇以及兴县,详细了解我市有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我市各级人大组织把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市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围绕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中如何行使法定职权、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代表工作及规范机构设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听取了基层人大工作者就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高卫东对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级人大组织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抓住机遇,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把人大工作放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统筹安排,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县乡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推进,促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郝月生简要汇报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他说,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内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狠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人大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郝月生要求,县乡人大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强化主动工作意识,逐步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推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的常态化、机制化,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切实提高代表依法履职实效;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聚焦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开展持续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