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组织开展2015年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
日前,武穴印发《武穴市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武廉领办发〔2015〕3号),对全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突出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由武穴市委常委带队,从市委主责办和市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考核组,对全市各镇处和市各部办委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检查考核,彰显了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
明确考核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考核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以及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二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严格考核程序。检查考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对照自查阶段。由各镇处、市直各单位对照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先行自查,并于12月30日前向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主责办分别上报自查报告和加分佐证资料。二是实地检查阶段。由各检查考核组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措施对各镇处和市直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并进行意见反馈和综合评定。
强化结果运用。检查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作为其他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对民主测评综合满意度偏低、且廉洁自律不满意率偏高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约谈。对考核总分排名列前三名的镇处和前六名的市直单位,由市委市政府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排名靠后的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取其单位及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一年内评先表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