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晋源区历史遗留矿山认定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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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3日发表
为加快推进太原市晋源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公示期三十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晋源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晋源自然资源局将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答复。
太原市晋源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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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2:58: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