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四强化规范事故处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工作,提高群众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满意度,铁岭县在狠抓节后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的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切实提高事故办案质量和处理水平。
一、强化责任意识,消除误会隔阂。为避免和减少少数群众对事故处理民警执法行为进行投诉或上访,铁岭县要求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程序办案,使当事人双方达到满意。同时,事故处理民警要端正态度,强化责任意识,多了解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找准矛盾焦点问题,及时消除误会和隔阂。
二、强化值班备勤,确保快速出警。为妥善解决警力不足与事故多发的矛盾,铁岭县进一步整合警力、科学部署,严格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将事故处理民警合理分配为主班、副班、24小时值班备勤。同时,严格要求事故民警要不断强化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扎实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确保接到交通事故警情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并视事故轻重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迅速进行现场处理,现场勘查完毕后,立即将受损的事故车辆拖离现场,使道路迅速恢复畅通。
三、强化办案程序,规范事故处理。铁岭县要求民警一是在接警、出警、现场处置、证据固定、责任认定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决不偏袒任何一方;二是在事故处理调解过程中,要站在事故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三是坚持一般以上事故责任认定集体讨论,通过召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及因果关系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后,做出集体研究意见,再下达事故认定,以确保每一起事故处理都达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强化监督制约,精化办案水平。铁岭县一是每月对事故处理情况开展日常考核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接处警、现场勘查、受案、办案程序、办案时效、违法处理、结案率等每一个工作流程进行监督;二是严格实行警务公开,把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定程序、工作流程、损害赔偿标准、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公开,真正做到事故处理透明化,切实提高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程度和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来源:铁岭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