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67号关于规范洒水车道路洒水的提
王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洒水车道路洒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接到提案后,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提案答复处理工作组,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您在提案中对如何做好规范洒水车道路洒水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我们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采纳。
一、充分利用设施设备,不断提高科学洒水抑尘作业能力
目前现有的多功能抑尘车、多功能洒水车均具备洒水和雾化直喷等多种功能,我局分批次对洒水作业车辆进行升级改造,安装雾化喷淋装置,使作业车辆具备空中雾化直喷作业能力,减少作业中不必要的用水浪费,做好节水控水。制定《菏泽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菏泽市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洒水抑尘作业,明确了不以洒水量作为道路洒水抑尘作业考核标准,以制度约束来提高作业管理水平。
二、优化作业方式和作业时间
一是优化保洁方式。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同时优化洒水模式,采取“双向洒水+前后喷雾降尘”的方式,既保证洒水作业效果,又降低对车辆行人的影响。通过合理安排洒水时间,避开人流高峰,错时作业,把对市民出行和过往车辆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真正把洒水车作用发挥好,让城区道路干净整洁。
二是优化作业时间。按照《城区道路洒水规范》对洒水作业时间、作业方式进行合理调整:3月份—11月份,早晨7点前完成第一次作业,第一次作业采取对冲模式,将道路中间、护栏下方的垃圾利用高压对冲模式将垃圾冲到路沿石两侧,再由洗扫车将路两边垃圾收集;上午9:00—11:00完成第二次作业,采取花洒降尘模式,对道路进行压尘作业;下午13:00—15:00不允许作业;其余时间段进行花洒降尘作业。冬季根据天气变化,合理调整作业时间,上午作业时间改为9点以后进行,下午2点以后,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当温度降至2度以下取消洒水作业,以免道路结冰影响车辆行驶安全,充分利用机扫作业优势,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频次,做到早晚以干扫、吸尘作业为主,午间气温回升后及时开展洗扫作业,在作业中,随时观察喷雾效果,喷雾时成无缝隙水帘,做到路面见潮不见水流,不出现道路积水结冰现象。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环卫工作的关心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经常与政协委员保持联系,认真听取政协委员们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政协委员们的执法监督,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