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亮职责解政策办实事
为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宣传力度,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了“亮职责、解政策、办实事、展形象”专访活动,定期采访一名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公开科室“三定”职责、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发布重点工作成效、接收社会公众监督。每期采访结束后,采取“视频展播+文字实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市广播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公开发布。本期,采访对象为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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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亮职责、解政策、办实事、展形象”专访活动第四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访谈节目,本期我们请到了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刘刚,刘科长,欢迎您。
刘刚: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刘科长,我们了解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承担着指导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那么咱们生态修复科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呢?
刘刚:我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主持人:听了刘科长的介绍,我们已经大体上了解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室所属的职责。这其中有一些专业的词汇,相信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和我一样存在着疑惑。那么,请刘科长为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矿山生态修复?
刘刚:矿山生态修复,是指对历史遗留矿山和生产矿山的国土空间,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科学评估基础上统筹实施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促进各类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优化提升。
矿山生态修复包括现状调查、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拟定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就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相关资源处置、产业导入、资金使用等活动。
目前,菏泽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主要包括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和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
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我们对“矿山生态修复”有了初步的了解。刘科长,您刚才提到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和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您能介绍一下这两个问题吗?
刘刚:历史遗留矿山是指因采矿权灭失或政策性关闭等原因无法确定修复责任人或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市局责成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我市的历史遗留矿山主要是分布各县(区)的砖瓦用粘土矿和巨野县核桃园地区的灰岩矿。
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是指矿山企业依法取得采矿权,正在实施基建或者正在组织生产的矿山。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由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我市的采煤塌陷地分布于郓城县、巨野县、单县的7处生产矿山。
主持人:原来这两个问题是这么个意思。那矿山生态修复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呢?
刘刚:一是生态优先、保障安全。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照保证安全、恢复生态、兼顾景观的先后序次,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筑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统筹矿山国土空间现状、未来国土空间适宜性和产业发展需求,同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和生产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优先解决“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中存在的历史欠账多、安全隐患大、景观形象差、资金来源单一等突出问题。
三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利用市场化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四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制和用途管制要求,准确把握矿山及周边环境特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等情况,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通过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塑、资源开发等方式,调整优化国土空间的布局、结构和功能。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的这四个原则,简单概括为矿山修复工作需要遵循生态原则、安全原则、统筹推进原则等等。那么,具体实施工作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刘刚:应当创新工作机制,发挥政策集成作用,统筹矿山生态修复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和资金,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鼓励政府投融资平台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活动。
生产矿山应当统筹考虑矿山周边生态条件、自然景观、人居环境、村庄坐落、工业布局等因素,结合矿山后期生态修复景观重建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方案总体部署和年度计划,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原则,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确保生态修复工作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开展。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刘科长,那还请您介绍一下科室成立以来,我们的工作主要开展情况。
刘刚:我市共有7对煤炭生产矿井,因地下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各矿山企业均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综合恢复治理,以巨野县龙固煤矿为例: 新巨龙公司的采煤塌陷地治理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探索“绿色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低碳节能、产业协调、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繁荣共享”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2017年10月21日,“第二届国际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学术研讨会”上,新巨龙公司喜获“井工煤矿边采边复、矿山用地新模式先锋”的称号。
我市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已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市局主要领导多次调度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印发了《修复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目标,建立了工作台账,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动员各相关责任单位齐抓共管,扎实推进修复治理工作。并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查清部分废弃矿山现状,督促县(区)、乡镇政府加强协调,加快工程施工,尽快完成一批,销号一批。
主持人:科室兢兢业业的工作确实收到了成效,也获得了荣誉。那么,通过生态修复项目能产生哪些效益呢?
刘刚:各项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治理区的生态环境,而且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是对治理区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塘则塘、宜游则游、宜建则建为原则,分类发展生态农业、林业、渔业、旅游业等。建设了一批以矿区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矿区主题乐园等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景点,提升了周边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第二是生态效益,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恢复当地生态系统平衡,既能消除治理区视觉污染、大气扬尘等,又能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体现出更大的生态功能。
第三是经济效益,通过对矿区的综合治理,既能减少土地和矿产资源浪费,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又能在项目实施中实现土地增值利用、为当地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等,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感谢刘科长的介绍,还请刘科长谈谈咱科室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有什么样具体计划吗?
刘刚:下一步我们要加强竣工验收后的监管,开展生态系统“适应性管理”,最大限度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矿山生态修复信息化监管平台,利用自然资源“一张图”“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监管网络体系,及时掌握矿山生态修复变化情况,加强动态监管。
对生产矿山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采矿权人未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
生态修复项目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我们将建立健全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强化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监管,及时掌握矿山生态修复变化情况,改革创新,尽职尽责,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刘科长的精彩分享,也感谢观众朋友们的观看,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