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计划
2021年,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持续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12条意见》(菏发〔2018〕37号)(以下简称《12条意见》)为抓手,深入实施《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东卫发〔2020〕101号)(以下简称《三年规划》)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为纽带,聚力聚焦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一)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协助推动在社区和乡村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基层卫生治理。提升常态下基层机构疫情防控能力,广泛开展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化培训,配合开展重点地区来东明人员排查和健康监测。抓好基层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多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宣教,引导居民科学防控。
(二)严格机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制度,进一步规范发热哨点诊室的建设和运行。合理安排分诊流程,做好发热患者的接诊、筛查、登记、转诊和报告。统筹县域资源,完善上下帮扶机制,合理调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保障门诊、住院、预防接种等常规服务平稳有序。
二、持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持续落实市委《12条意见》,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继续将《12条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县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三)全面落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政策。坚持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月足额拨付的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按二类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核定要求,医疗服务收入扣除医疗成本结余部分不冲抵公益一类财政供给项目,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断增加基层卫生人员收入,增加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四)确保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建设全面达标。继续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列入《12条意见》2019年度、2020年度新建和改扩建计划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年底前要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落实编制人事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科学核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使用计划,实行有编即补、空编补齐,确保空编率不超过5%。逐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岗位总量9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90%的要求,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补充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积极推进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或延伸举办村卫生室,建议县政府将一体化村卫生室每年2万元的运行经费纳入县财政保障。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七)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建立健全日常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调度、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强化现场督查,指导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鼓励乡镇卫生院参加二级医院评审,支持基础较好的渔沃办事处卫生院、小井镇卫生院和陆圈镇卫生院打造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服务能力均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年内,7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15%达到国家推荐标准,50%达到省三年规划提升标准,基本构建成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及时更新完善检查检验设备,增强疾病筛查、甄别、诊断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16排以上)和建设具备发热条件的发热诊室,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要同步建设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
(八)抓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乡镇卫生院评价工作。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与乡镇卫生院综合评价紧密结合,年内渔沃、陆圈、马头、焦元、刘楼五家一级甲等卫生院要力求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验收,二院、长兴集、三春集、大屯、胡庄、沙窝六家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要力求通过一级甲等卫生院评价,城关、张占、焦楼、临河店、武胜桥、菜园集、六厂七家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要力求通过一级乙等卫生院评价,评价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财政投入、医保倾斜、价格调整等挂钩,同时有针对性组织基层机构专题培训。
(九)开展基层机构老年友善环境整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有关要求,开展老年友善环境整治,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主要标准为:(1)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3)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总的要求是:今年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完成老年友善环境整治,明年达到80%,后年达到100%。依照各自实际,今年各乡镇卫生院可全部推进,其中6个一甲乡镇卫生院和拟申请一甲评审的6个乡镇卫生院必须完成。
(十)加快社区医院建设。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积极建设社区医院。对社区医院基本标准中的关键指标,开展社区医院运行数据采集、监测和评价。
2021年8月中旬前,县卫健局在机构自评的基础上,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和社区医院的县级评价,确定甲等推荐、乙等、不达标、次中心和社区医院的名单并报市。9月份,市里将对县区推荐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甲等标准、县域医疗次中心和社区医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复核,对达到基本标准和乙等标准的机构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复核,对达到提升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机构复核。
(十一)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按照村庄规划调整,积极推进中心村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规划建设,在现有规划基础上进行调整提升完善,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强化设备配备,年内至少完成一半以上村卫生室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配备(按照鲁卫函[2021]107号文件要求,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主要包括血压计、血糖仪、电子健康秤、身份证读卡器、监控一体机等,能够实现监控数据的直接上传;康复理疗设备主要包括各类针具、灸疗设备、拔罐器具、电磁波治疗仪、电麻仪、中低频治疗仪、肩关节旋转训练器等)。逐步在中心村卫生室配备血液分析仪、除颤仪和心电图机等设备,新规划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全部配备血液分析仪、除颤仪和心电图机等设备。落实《山东省村卫生室规范化设计方案》要求,逐步统一村卫生室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继续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年内完成省、市、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1个、5个、24个。争取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十二)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成果。对2019年、2020年完成服务能力提升的6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 60处村卫生室做好提升效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年内各基层机构至少完成1个特色科室建设。借助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平台,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全县通报。
(十三)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融合,积极推进远程心电、远程会诊、药品供应保障等远程医疗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配合做好县基层卫生信息系统与省市平台联通。县域内健康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形成融合公共卫生、电子病历等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实现在线预约、双向转诊和数据自动采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平台,指导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十四)实现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各医疗机构都要严格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实现对医疗废弃物的实时定位和监控,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管理医疗废弃物的全生命周期,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医疗废弃物,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事故处理的应变能力。各医疗机构务于5月底前购置启用医废信息管理系统,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通过该系统,对区域内医疗废物统一监管,实现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化可追溯。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持续加强基层适宜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用好“县招乡用”“乡管村用”、基层高级岗位比例达到20%等政策,积极推动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强化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配备,每个乡镇卫生院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不低于1名。组织开展2020年度“业务院长”调研报告评选,完成第二批“业务院长”任职期满考核。做好齐鲁基层名医和菏泽基层名医培训管理。鼓励和引导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师到基层设立工作室。支持医院退休医务人员服务基层。实施好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对建设重点镇的卫生院给予政策倾斜。
(十六)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积极推进“县招、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按时发放老年乡医生活补助,推动乡村医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发展空间和养老保障水平。做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网络管理,积极推动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年内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达到45%以上。
五、大力丰富基层卫生服务内涵
(十七)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机制、绩效考核等政策,指导基层针对患者需求丰富签约服务形式和内容,持续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重点人群覆盖、续约率和签约居民满意度。年内全人群覆盖率要在原有基础上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覆盖率保持在70%以上,贫困人口“应签尽签”保持稳定。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信息在“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前全部上线“健康山东”公众号,强化宣传推广,方便居民群众查询使用。
(十八)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至79元,高质量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做好老年人、糖尿病、高血压等健康管理等重点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取消纸质档案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8月底前全部完成电子健康档案50项基本功能开发及应用。11月底前,实现县和省市电子健康档案迁移。县级每年开展2次电子健康档案开放效果和群众查询意愿的评估和通报,居民查询次数较少、开放效果较差的乡镇,要查找原因积极整改。11月底前,以乡镇为单位60%的村卫生室实现公共卫生随访和体检数据的自动采集、上传和分析。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持续加强项目宣传,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机构地图推广力度,将基层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信息融入本地其他便民服务APP,引导居民关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动到机构接受服务。
(十九)探索推进医防融合服务。按市要求,适时启动“三高共管(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六病同防(冠心病、脑卒中、肾病综合征、眼底病变、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医防融合服务,拟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和现场交流,规范指导培训,促进县域常见病、多发病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加快完善基层服务功能和县域分级诊疗制度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