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不负责新办法引争议
从9月1日起,一部令家长、学生、学校都备加关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由国家教育部颁布正式实施。办法一经颁布,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不同反响。
这个《办法》适用的范围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
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12种情况下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办法》还具体规定了10种情形下造成的学生伤害事
故,学校不承担或无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