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变暗为明青岛国有资产阳光转让
虚假评估、暗箱操作、自买自卖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三大主要问题。针对这种现象,新成立的青岛市国资委积极采取措施,变暗为明,把国有资产的产权转让过程实施透明化、公开化,探索一条国有资产“阳光”转让的新路。
昨天上午,市国资委举行了一次公开招标活动,现场吸引了全国22家竞标的中介机构和许多企业,因为这是《市政府国资委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施后的首次公开招标,虽然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竞标的中介机构对整个过程非常满意。
公开招标中介机构是市国资委从源头上加强国有产权转让的一个重要举措。清产核资是国有企业改制的第一步,过去由于是企业自己选择中介机构审计自己,使得许多中介机构受制于企业,出现了虚假评估的现象。
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市国资委一方面成立中介机构管理库,对中介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同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中介机构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针对国有资产转让存在的自买自卖等问题,青岛先后出台了《青岛市国有企业不良资产认定核销暂行规定》等10多项规章制度,要求企业转让实施程序中,必须通过媒体等公开披露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必须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拍卖和竞标,对涉及职工安置等政策性较强的事项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就为产权的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提供了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