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组织收听收看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6月7日上午,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我区设分会场收听收看并召开续会部署安排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区政府党组成员宋营,各镇(街道)镇长(主任)、经开区分管负责同志,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相关业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强调,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盯紧盯牢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要真抓实干,真正摸清本地区自建房底数和现状,确保排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要倒排时间,早部署、早排查、早处置,不等不靠,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会后,宋营对农村经营性自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强调安排。宋营指出要切实做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一是加大排查力度。要聚焦《兰山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针对四个重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房屋、重点问题)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区一街、一镇一村、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台账,台账经镇街道(经开区)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于6月10日前报区工作专班。区专班根据各镇街道报送的台账,组织第三方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复核评估。二是压实整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推进分类处置,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实行销号管理。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部门合力。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建立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专班成员单位包保镇街(经开区)督导工作制度通知》要求切实开展好督导工作,确保镇街(经开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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