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2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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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面粉加工项目 | 海阳市碧城区山海路西、沟于家村西 | 海阳市三七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海阳市碧城区山海路西、沟于家村西,项目厂区东侧为道路,北侧、南侧、西侧均为空地。该项目占地12000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达产后年生产加工面粉51800吨。 | 1、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处理的临时厕所或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施工中物料堆放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生产过程须对原麦投料、原麦初清、原麦清理工序等与制粉工序各环节的产尘点均须设置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分别引入配套的除尘装置处理后,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夜间施工时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营运过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震,隔声、隔音等降噪措施。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