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46号)整改销号公示材料
按照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21〕14号)的要求,目前已经完成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0日,共7天。如对该项任务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9-7873500;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东路86号。
一、反馈问题
主城区饭店众多,一些饭店的厨房和居民区仅一墙之隔,有的在商住一体楼宇内开饭店,无专用烟道,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突出。
二、责任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整改措施
1.按照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要求,主城 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2.加强餐饮油烟、噪声方面的巡查力度,对发现和市民举报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的,及时依法查处。
3.加强涉物业领域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规范清洗维护,禁止在住宅楼、商住一体楼住宅区域内新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
4.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政府负总责,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形成合力。
(二)整改成效
1.长效常态,做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全覆盖。工作中坚持“一线”工作法,以上率下、领导带队,夯实网格管理责任,做到常态化管控,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二是做到动态管理,餐饮服务单位信息月度更新、工作动态每周调度,对日常巡查及行政审批部门推送信息发现的新设餐饮服务单位,全部纳入日常管理。截至目前,中心城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严格执行月度清洗要求,正常维护并做好记录。
2.出台整改方案,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制定《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临沂市反馈意见餐饮油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区及相关市直单位,明确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做好涉物业领域(住宅小区、商住一体楼)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不定期对非经营性食堂和各区(开发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抽查暗访。
3.强化措施,督促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完善市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持续提升市级平台接入数量,加强“四重”单位油烟排放在线监控。通过线上监控与线下巡查监管相结合,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及时督导处置智信派单问题,查找问题根源,“一事一方案”解决问题。会同生态部门加强餐饮油烟排放抽检工作,对超标排放案件加大查处力度。积极做好各类涉餐饮油烟投诉举报问题及督办交办问题的处置,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以服务为先,创新采用微信小程序等管理措施,加强在线审核。加强考核检查力度,督导各区(开发区)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力度。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