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多部门处理一起环保举报案件
11月25日,福泉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黔南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转办件,称福泉工业园区内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瓮福化工公司通过烟囱排放大量烟气,产生刺鼻异味。接到举报后,市政府办、环保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解处理。 当天,市政府办、环保局、工信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来到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瓮福化工公司,与两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希望他们针对此次举报的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处理。据了解,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瓮福化工公司积极参与到蓝天保卫战之中,将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先后投资环保项目14763万元,整个生产流程中无多余废气排放,且脱硫直排塔排放常年有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数据实时上传环保系统,数据指标平稳,除尘脱硫设施运行稳定。且在气相治理上结合环保新法规、新标准、新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强化“三端治理”,企业的环保水平不断提高。 了解情况后,相关部门希望两公司能够继续加大脱硫、脱硝治理,提高工业废气的综合利用,不断加快推进废气深度治理全面实施,增强工业废气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多措并举,确保企业的达标排放。 针对企业烟气中视觉污染问题,下一步福泉市将全面推进各大气排放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深度治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对该区域、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浓度实施重点监控,提高大气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与此同时,还将不断深入推进工业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作,积极引进电除雾、电除霾等先进治理技术,实现“污染物排放降低、视觉污染改善”的治理目标,确保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