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红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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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9日发表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印发
因考生放弃、缺考、违纪等因素造成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以及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且总成绩(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达到6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红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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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9:38: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