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审批程序及要求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1、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户口迁移、住址变更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校就读,准予学生转学。转学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由转学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2)学生或其监护人先将《接收证》送交转出学校存档,由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和学籍档案,到转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将《转学证》和学籍材料交转入学校;
(3)学生转学的每学期开学初进行。每学期开学初两周之内转入学校将转入学生的《转学证》及学籍档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2、跨行政区域的小学学生转学,要经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我市要重新发给荆门市小学统编学号。
3、同一城区学生不予转学。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6:07: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