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调整江陵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江陵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一)供水价格分类
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及用途,拟将供水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二)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摘要)
1、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63元/ m³调至1.88元/ m³,每立方米上调0.25元,调整幅度为15.3%。
2、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制度
按照既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又促进资源节约的原则,拟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1)各阶梯水量的设置
按照满足不同用户用水需求,将居民生活用水量分为三级,各级水量的设置按超过覆盖居民家庭用户80%、95%和100%的比例确定。
(2)各阶梯价格的安排
各阶梯水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阶梯水价中,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水价比确定为1:1.4:2。
(3)计价(量)周期的确定
阶梯水价以年度用水量为计量周期,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4)拟定的具体方案
方案一: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含180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1.63元调至1.88元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2.45元调至2.63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40立方米以上的,由现行每立方米3.26元调至3.76元。
方案二: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水量2***立方米以内(含2***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1.63元调至1.88元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265-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2.45元调至2.63元;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60立方米以上的,由现行每立方米3.26元调至3.76元。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阶梯基本水价执行,暂不拉开价格差距;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1.98元/立方米执行。
3、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
拟定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各种用水)价格由现行的工业生产用水及经营服务用水1.75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1.80元/立方米统一调至2.0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50元/立方米调至3.00元/立方米。
(三)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优惠政策
对持本镇户籍的由县民政部门(或者总工会)核准确认的在时效范围内的五保户、在乡孤老优抚对象、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执行现行的销售价格每立方米1.63元不变。
(四)执行时间及范围
1、执行范围为江陵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所有抄表到户的用户。
2、价格调整时间自2019年6月抄见水量执行。
二、听证会会议时间
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点整,会期半天。
三、听证会地点
江陵县郝穴镇锦天大酒店三楼会议室锦祥厅。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
(一)、听证人
龚华(兼听证主持人)、夏荣、周亚平
(二)、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4人
张军:江陵县郝穴镇东风街居民
严圣方:江陵县郝穴镇西湖路步行街居民
徐方龙:江陵县郝穴镇龙渊村居民
邓宏斌:江陵县郝穴镇西湖社区副主任
许峰:江陵县人民医院职工
鄢明武:荆州华美明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勇方:锦天大酒店总经理
高波: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居民
陈振:食家庄餐馆职工
李国平:江陵县熊河镇黄林村居民
陈木群:江陵县郝穴镇颜闸村居民
李晨:江陵县郝穴镇仙鹤片三组居民
李海洋:湖北鑫城普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贤忠:江陵县郝穴镇龙湖城小区居民
2、经营者1名
鄢家树:江陵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3、与定调价利益相关方1人
高德贵:江陵县第一高级中学职工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人
周玉松: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长
5、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及其它人员4人
贺大金:县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段龙龙:县政府办公室科长
黎明:湖北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县政协委员)
陈峰:江陵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三)、旁听人员2名:
赵清民:江陵银龙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洋:江陵银龙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四)、新闻记者:1-2名
(五)、记录员2名
广大消费者及有关人员对调整江陵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您向听证会参加人反映。
特此公告。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