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再次提高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切实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提高特区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武当山特区从4月1日起再次提高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
据悉,此次提标涉及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及精简退职救济对象等人群,其中:特区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8040元/人/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280元/人/年;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提高到7440元/人/年,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提高到10440元/人/年,三档照料护理费均有提高;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16080元/人/年;精简退职救济对象补助标准提高到5280元/人/年。
截至目前,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967人提标工作已全部完成,补助资金已通过“一卡通”兑付个人,提标后全年预计需支出社会救助资金618万元。下一步,特区财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统筹力度,规范支出顺序,集中财力保兜牢“三保”底线。提标政策执行后,有效降低了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使特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提升。
(特区财政局 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