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巴王店村2组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68279.81m2,总建筑面积619916.93m2,主体建筑共37栋。项目分为A区、B区。A区主体建筑共15栋,其中住宅13栋,综合楼1栋,社区活动中心1栋;地上建筑面积206349.48m2,其中住宅面积179053.72m2,公建面积26719.76m2,地下建筑面积面积为48406.40m2,容积率为3.114,建筑密度为18.20%,绿地率为32.20%;总停车位1344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12个,地下停车位1032个;居民总户数约为1572户。B区主体建筑共22栋,其中住宅19栋,综合楼1栋,社区活动中心1栋,幼儿园1栋;地上建筑面积300313.65m2,其中住宅面积272756.75m2,公建面积26683.90m2,地下建筑面积为***847.40m2,容积率为2.944,建筑密度为14.60%,绿地率为32.30%;总停车位196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90个,地下停车位1577个;居民总户数约为2421户。
2、建设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评价区内SO2、NO2、PM10的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项目周边水体卷桥河水域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3、项目主要污染因素
施工期:
(1)废气:施工粉尘、燃料燃烧尾气、室内装修废气。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机械汽车清洗废水、基坑废水、场地雨水等。
(3)噪声:施工机械噪声、车辆运输噪声等。
(4)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拆除垃圾、建筑垃圾。
营运期:
(1)废气: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幼儿园食堂油烟。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幼儿园食堂废水、菜市场冲洗废水、社区医疗废水。
(3)噪声:备用发电机、各类风机等设备以及机动车噪声。
(4)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医疗固废、化粪池污泥、沉淀池固废、隔油池废油、油烟净化器废油。
4、主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
(1)废气: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设置施工屏障或砖砌篱笆围墙、喷水抑尘、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要用篷布遮盖等降低粉尘。在装修过程中通过选取合格的环保装修材料,禁止使用对人体有伤害甚至含致***物质的装饰、装修材料,同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持通风换气。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若施工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影响。对于施工生产废水,施工方采用修筑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回用的方法治理;对于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卫生设施进行处理。同时,施工单位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特别是雨季对地表浮土的管理并采取导排水和沉沙池等预处理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沿红线修建隔声墙、隔声屏障等,则能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
(4)固体废弃物:建筑拆除垃圾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将其运输到指定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妥善处置;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分类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运至指定处置场所;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清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废气:
汽车尾气:地下车库由抽排风机辅助换风,将废气引至排气筒排放;地面汽车废气由空气稀释。
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内置烟道至楼顶排放,并加强地下室的通风。
居民厨房油烟:经家用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幼儿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的不大于2.0mg/m3的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幼儿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菜市场冲洗废水经经沉淀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同项目生活污水一起进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社区医疗废水经各自消毒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本项目所在区域规划建设点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但项目运营时点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运营,故按近期和远期提出两套污水处理方案。近期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卷桥河,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远期混合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点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卷桥河,远期项目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优化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独立隔声间等,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噪声能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项目沿区域四周、住宅楼下及菜市场设置共60个密封式垃圾收集箱,配套商业、幼儿园、综合楼每层设置2个密封式垃圾收集箱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厨余垃圾:交由相关单位集中处理。
医疗固废:交由具有医疗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化粪池污泥、沉淀池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隔油池废油、油烟净化器废油: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十二、建材(14、应急安置房屋开发与生产)。
(2)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该项目已取得宜昌市规划局下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根据《宜昌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协调主城与外围组团关系,统筹区域内的城乡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城市性质定义为鄂西省域副中心。本项目将建成一个集住宅、商业配套设施为一体,具有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设施齐备、生活诗意的大型住宅社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相关要求。
6、清洁生产
项目在节约资源上能按绿色住宅区要求设计,小区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可减缓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充分体现了体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原则。
7、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8、建议
(1)小区的绿化是维持小区各环境要素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小区内和周边的绿地系统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到噪声、废气和景观的要求,临道路周边住宅楼的窗户应安装双层玻璃隔声窗。
(2)为避免对小区及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小区建成后社区内商铺不应引入产生油烟、噪声、恶臭、异味等容易引发扰民的第三产业建设项目,不得引入工业生产项目。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清林西路与黄阁北路交汇处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B座8层B801号房
联系电话:0755-89250668
(2)建设单位: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
联系电话:186****5043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宜昌市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宜昌市点军锦绣城南棚户区安置房改造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