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子口乡在全县率先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本网讯 为了有效妥善处理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探索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化解医患纠纷的经验,根据《人民调解法》和鸭子口乡党委《关于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鸭子口乡、党委在经过一年试验的基础上,于2011年4月6日下发文件,在全县率先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去年,鸭子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成功调处了两起医患纠纷,患方要求赔付56000元,经调解后实际赔付20800元,并且平息了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缓解了社会矛盾。
经相关单位共同商议,在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乡司法所牵头,综治、信访、法庭、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建立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吸纳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生、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委员会组长由乡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担任,另由副乡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任三名副组长,成员由各个单位、部门的同志组成,坚持调解优先,努力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